咨询详情

请问办理房屋继承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遗产继承 2023-08-11 16: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死亡证明、继承人与死者关系,遗产证明
  • 你好,房屋继承问题可以说说的
  • 你好,请问有没有遗嘱呢
  • 房屋继承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2、遗产所有权证书;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
    5、遗嘱继承的,还要准备遗嘱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房屋继承办理程序中,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遗嘱或者身份关系证明等合法继承房产的继承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证书;
    4、其他登记所需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房屋继承办理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合法继承房产的继承证明,比如遗嘱或者身份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证书;
    4、其他登记所需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你好,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