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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经营超市,乙是其供货商之一,丙、丁是供货商雇佣的短期工。今日甲发现丙、丁提供的货物缺斤短两,于是甲又发现之前四五次供货也是缺斤短两的,并掌握了证据。甲从乙供销商进货有20年之久,甲怀疑20年来丙、丁均存在缺斤短两行为(但掌握证据的监控只保留1个月),甲应该如何追回最大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3-08-11 16: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是先到超市,与超市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工商12315中心或者消协投诉。工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 可以先和超市进行协商,或者选择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选择起诉超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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