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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复婚,女方有一女儿,能再申请生育吗?

离婚 2009-07-31 11: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键看你所指的“女方有一女儿”是什么意思?在没有其他符合再生的条件下,如果这个女儿是你的,不可以。如果是,则可以。 按照有关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生育政策规定,因离婚再婚的夫妻,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如果没有其他条件,复婚也是再婚,离婚后复婚这种行为很容易作为规避政策法规的行为。
  • 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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