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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准备起诉离婚,但孩子在男方手里他不给女方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8-18 19:3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1、男方不愿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谈判加诉讼,起诉离婚,快速解决抚养权争议,确定孩子抚养权后对方就不能不给了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可以简单的说一下案情后会不会
  • 你好,可以保留证据起诉离婚为自己争取更多权益
  • 哎,你好,你结婚几年,孩子多大啊?
  • 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申请执行。
  • 可以起诉处理。法院判决抚养权。
  • 你好,建议你详细描述你的情况
  • 离婚对方不给孩子的解决办法有:
    1、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中应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如果约定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后又不给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离婚的,如果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了判决,对方却不给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的
  • 想要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起诉状、证明夫妻双方婚姻现状的材料、现有财产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规定期限内立案、受理、开庭并作出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法律依据:
  • 你好,需要详细沟通一下情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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