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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里担任副职兼会计干了二十八年,离职后有什么待遇和补贴

讨薪 2023-08-12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职村干部补贴的标准为:
    1、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干了二十年离职,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的能有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半年的,向其支付半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干了二十年离职,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的能有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半年的,向其支付半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为,任职10年至19年,正职每人每月100元,副职每人每月60元; 任职20年至29年,正职每人每月120元,副职每人每月80元;任职30年以上的,正职每人每月150元,副职每人每月100元。法律依据:《关于基层村级组织离任和退岗干部享受生活补助的暂行规定》 第九条 补助标准为:
    (一)、累计正职工龄(含副职折算,下同)未满5年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150元,按每任职1年每月增加70元标准予以补助;
    (二)、累计正职工龄在5-20年(含)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500元,以5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10元;
    (三)、累计正职工龄20年以上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650元,以20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20元,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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