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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男朋友不负责打胎费,上法院告他他会怎样

子女抚养 2023-08-14 16: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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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是可以上法院起诉你男朋友的

  • 怀孕对方不负责,起诉方式如下:
    1、起诉对方,对感情不负责任,这个法院是不受理的;
    2、如果是起诉对方,有财产上的纠纷,这个法院是受理的;
    3、如果是起诉对方,在怀孕期间,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生活费,这个法院可能会受理;
    4、如果等到小孩出生后,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支持的,孩子是否是婚生子女,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这个法院一定会受理的。
    并且如果附带起诉有精神损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法院现在也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如果怀孕了男朋友不负责是否可以告他,要看是否满足起诉的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案件有明确的被告;
    3、该案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是在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怀孕了男方不负责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恋爱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可以在孩子出生之后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男方不给的,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时会得到法院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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