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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5岁,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导致鼻骨骨折,去了两次医院,没有住院。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应怎样赔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1 09:3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首先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以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 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根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大小承担。
  • 你好,请问有没有鉴定伤残等级呢
  •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在赔偿的时候,通过协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总想少赔点钱,伤者总想多要点钱,因此达成一致意见的概率并不高,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最后,法院,审理,然后下达判决,以法院的判决为准。法律依据:

  • 1.非本次外伤所导致的治疗费用;
    2.超过国家社会医疗保险规定范围以外的用药和治疗费用。保险公司仅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 交通事故有人受伤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应当赔偿,正常理赔或者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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