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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前段时间去民政局办离婚过了冷静期男方不去领证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8-14 16:5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男方不配合办理离婚登记的话,得起诉离婚了
  • 你好,请问对方是不同意离婚了吗
  • 离婚冷静期满了一方不去,在冷静期后的30天,对方一直没去,就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确实与对方没有感情了,非常坚定想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通过司法的手段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冷静期到了一方不去处理方法如下:
    1、离婚冷静期满了一方不去,在冷静期后的30天,对方一直没去,就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如果确实与对方没有感情了,非常坚定想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通过司法的手段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8、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 法律分析:想离婚男方不给结婚证可以进行补办结婚证或开具相关证明;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收集证据 去法院起诉的
  • 你好,你具体咨询什么法律问题?可否详细说下?
  • 先去办理,如果不办理,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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