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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办理病退吗?

其他 2023-08-14 17: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 您好,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办理病退。
    病退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好下述材料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即可:
    1、向企业劳动科提交材料,等待审核结果;
    2、审核过后,企业张贴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10天;
    3、办理病退手续: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可以办理病退。
    职工办理病退,要准备以下材料:
    职工身份证、个人档案、退休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务技术鉴定结论;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办理病退,怎样办理?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办理,都有明确规定。有两个必备要件:一是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二是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一些疾病如心脏支架手术、某些癌症术后等,凭经办机构确认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病历可以办理。
    但有些疾病,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病情鉴定,经鉴定确认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病退。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病退的疾病如下:
    1、心功能长期在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2、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3、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4、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5、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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