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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退出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17 14:0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确认是有偿退出还是无偿退出,第二是看是其他股东态度,是否愿意接受这份股份
  • 您好,股东退出需要先征集股权受让意向,在股东会议通过之后,转让股权退出。
  • ~你好!其他股权人有优先购买权
  • 您好,您遇到了什么法律纠纷呢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说一下
  • 你好,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呢?
  • 您好,目前是退股协商不好吗
  •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 一、公司的股东怎么撤出来
    1、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有:
    (1)转让本人股权;
    (2)对公司决议提出异议,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3)公司解散后退出;
    (4)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
    (5)诉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二、公司注销欠股东的钱怎么办
    如果欠款公司是注销的,可以向公司的股东追讨,股权股东信息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查询。如果被追讨的股东出示了股权比例,也可以按出资比例追讨,没必要追着一个股东不放,必竟欠款是所有股东承担。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法律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公司股东的退出方式:
    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方便的退出方式。受让人是公司股东的,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实现股东退出的本质是公司回购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东持有的股份,必须符合规定的有关条件;
    4、解散公司;
    5、破产清算退出。
    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清算责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退出公司:
    1、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来退出;
    2、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3、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退出公司:
    1、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来退出;
    2、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3、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方便说一下详细情况吗
  • 您好,具体是什么问题,您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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