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请问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取消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8-18 08: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取消问题可以具体咨询学校。
  • 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取消,前提是没有签合同,一旦签了合同是没有办法取消的,申贷人必须偿清贷款才可以,通常是先在线注册,注册后要到当地的助学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会要求与申贷人签合同,在签合同之前都可以取消。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给贫穷偏远地区的孩子们提供的贷款,利息也是非常的低,也非常适合贫困生办理。但是,不一定是每一个学生都想要办理的,那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取消吗。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取消吗?
    【1】如果你只是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而还没有到户籍地资助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及签字预签贷款合同的话,就不需要去取消;
    【2】即使你已经“预签”了贷款合同,高校入学时,你不把法律依据:《贷款受理证明》交到高校资助等相关部门,并告知相关部门你放弃当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户籍地资助中心在汇总上报前,取消你的贷款合同即可;
    【3】如果你的就读高校已经根据你的《受理证明》录入你的学费欠缴金额,则迅速联系户籍地资助中心,提供有效身份确认,告知你想放弃当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中心可取消你的贷款合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取消,前提是没有签合同,一旦签了合同是没有办法取消的,申贷人必须偿清贷款才可以,通常是先在线注册,注册后要到当地的助学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会要求与申贷人签合同,在签合同之前都可以取消,具体看您到哪一步了。
     
    助学贷款是可以退的。如果申请人自动退学且助学贷款尚未发放时,可委托所在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向银行终止申请程序。如果在贷款未发放前是可以到银行申请退的。如果已经发放了,需本人到贷款银行办理终止放贷手续,并将之前已发放的贷款一次性还清。
  • 法律分析: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取消,前提是没有签合同,一旦签了合同是没有办法取消的,申贷人必须偿清贷款才可以,通常是先在线注册,注册后要到当地的助学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会要求与申贷人签合同,在签合同之前都可以取消。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你好,建议询问助学贷款单位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衡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