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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掏抚养费了,我还用撤诉吗

子女抚养 2023-08-18 13: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和对方达成了协议,可以申请撤诉。
  • 如果当事人因对方给了抚养费想要撤诉的,可以提出撤诉的书面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法院会根据原告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裁定是否准许其撤回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1、能起诉对方追要抚养费。
    2、但由于自己负债,要回来的钱很可能会被法院采取执行措施,但由于抚养费具有人身属性,到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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