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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培训机构的市场部老师,在19年因跟领导意见不合准备离职,因只前担任过单位内勤,有财务交接,其中有2个月工资因单位未发,我从报名学费里面扣下来了。但后面我又未离职,一直在单位上班,现在领导要求我退还这15000元,说我是挪用公款,他工资只承认跟我给3000元,我应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8-23 08: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奖金发放等等。
  • 如果是由于有关人员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教育的经费造成的教师工资拖欠,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举报,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如果是财政困难,那就只能等待上面的处理。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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