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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已拘留了15天,赔偿了对方7万,调解双方同意了,对方不在追究法律责任了,派出所盖章了。可到了15天后派出所又下拘留通知书,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看守所,这是要判刑吗?取保后审后也得判刑吗?能判多长时间呀?麻烦您给答复吧。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3-05 11: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根据该案情况可争取缓刑。或请求检察院不起诉。
  •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
    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
    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刑事拘留只能收到刑事拘留通知,家属收到后,可以到当地找个律师提供辩护,有困难的,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那里指派的律师不收费。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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