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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摩托车撞了人力三轮车,走的非机车道30-40的车速,又刚下过雨路滑,我全责。对方从车上摔了下来。去医院看了 说是脸耳朵伤到了,因为以前0几年就被撞过,可能要开刀,其他的手脚都是小问题。我并付了4800。 我只有交强险,请问能 赔多少?

其他 2023-08-23 03: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根据责任和被撞人的伤害程度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受伤的,由赔偿义务人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必要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可以根据划分的责任大小进行确认。如果是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履行赔偿义务,不足的部分由侵权人和其他商业保险补充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根据合同约定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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