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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找不到人了。如何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8-25 16:0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涉外离婚找不到人,可以直接起诉,但是时间相对于会比较久。
  • 您好,,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请陈述一下事情详细情况。
  • 可以在你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公告送达
  • 你好,结婚证是在哪里领的呢?
  • 您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 了解情况后具体帮你分析
  • 涉外婚姻可以双方协议离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的,可以携带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在起诉涉外离婚时,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
    4、
    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三十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 涉外婚姻一方失踪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离婚:
    1、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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