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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

其他 2023-08-26 10:10 人浏览
共19位律师解答
  •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 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及双方的仲裁协议书或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哪些案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 l、本院第一审的裁判文书执行案; 2、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下列执行案: (l)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 (2)申请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 3、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执行案。 应在什么时候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最后一日起计算。其间开始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有证据证明权利人曾催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并且义务人作出履行义务表示的,则中断执行期限,以义务人表示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计算执行期限。权利人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障碍而无法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即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执行期限。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申请书和生效判决书,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执行申请。
  • 需要申请执行状、委托书、生效法律文书等资料,资料齐全后一般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执行人身份证明
  • 流程为立案、执行前准备、查找财产线索、执行实施、对财产进行处置、执行结案。
  • 委托人需要提供生效的裁决文书、委托书、收款账号等
  • 你好,涉及金额多少?方便留下电话吗?
  • 你好,详细叙述一下具体案情谢谢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什么纠纷
  • 可以找律师去办理 具体的手续
  • 你好,具体什么纠纷详细说说
  • 你好,请详细案情核实处理
  •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手续有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包含: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等其他法定要求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1.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行政判决(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 4.支付令;
  •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有二审的,应当提交一审和二审的法律文书;(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您好,请问您是需要律所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么
  • 请详细描述下情况。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完整法律建议,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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