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诉讼,女儿五周岁,老公长期语言侮辱,家暴,有报警记录,司法伤情鉴定,但是房子婚前首付买的,婚后买了一辆车,我想上诉,争取孩子抚养权,并财产分割,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如果起诉胜算大吗,财产如何分隔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28 08:03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抚养权分配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并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所得为 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须归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岁到十岁。一般根据双方经济条件以及在婚姻中存在的过错等情形,判给对子女成长有利,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一方,十岁以上,一般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 首先需要搜集整理对方家暴的证据,其次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前房产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根据夫妻双方以及孩子的综合情况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 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可以具体的说下你的情况
  • 您好 我是律师助理 可以为您安排律师答疑
  • 您好,你们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
  •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可以主张分割
  • 胜算还是很大的,有一定的操作空间
  • 无过错方主张财产多分,诉讼解除
  • 这样胜诉是比较大的,可以起诉
  • 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分割
  • 建议及时固定证据起诉结局
  • 你好,具体详细沟通一下
  • 法院起诉离婚财产及孩子的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夫妻平均分割,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如果是两周岁以上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院起诉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同样也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纠纷不能达成共识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判决,由法院判决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