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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户,工伤理赔的钱能不能打到委托人账户

工伤索赔 2023-08-27 08: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与赔偿人协商收款账户
  • 一般来说,工伤赔偿金通常打到员工本人的账户里。劳动者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保险公司会支付保险金。无论是一般伤害、伤残还是造成了员工的死亡,单位都要负责任。法律依据:

  • 1、是需要本人签字的,一般需要本人到当地社保局进行签字。签完字后工伤赔偿金额会直接打入其个人账号。工伤赔偿是根据职工因此所受伤害来决定具体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是需要本人签字的,一般需要本人到当地社保局进行签字。签完字后工伤赔偿金额会直接打入其个人账号。工伤赔偿是根据职工因此所受伤害来决定具体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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