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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被判三年零两个月还能申请监外执行吗?因为小孩不能自理

刑事辩护 2023-08-28 09: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案件是否经过二审,还有机上诉先上诉,争取在在二审减轻刑罚并争取缓刑。这样监外执行机会更大。
  • 监外执行以妨碍条件有考验期,监外执行没有考验期。一旦不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缓刑是指给予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刑罚。公安机关进行考察。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人接受考验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孩子没人带能延长监外执行吗?孩子没人带能否延长监外执行要看孩子的状况。监外执行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是哺乳期的婴儿,是监外执行的情形。
    但是如果孩子不在哺乳期,即使没人照顾,一般也不会监外执行,孩子可能会由民政,妇联等机构着手安排照顾,或者给孩子找个亲属带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的才可以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您好,从刑期判断,您的这个申请不现实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应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收监执行剩余刑期。法律依据: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留下联系方式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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