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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手机商家不给退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8-27 2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你在实体店购买了手机,手机有问题,但是卖家不给退的情况下,建议你去工商局投诉,只要你去投诉,基本手机都能退换。
    工商局投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下可以打工商局投诉电话:
    1.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时请您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我们将帮助您调解纠纷;如发现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查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 法律分析:消费者维权 对于这样的问题,您首先最好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商品质量有瑕疵,您可以在7天内要求退货,在15天内可以要求退货,如果对方有欺诈等行为,您也可以主张10倍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要求退货,七日后,商品有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如有商品存有欺诈、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
  • 法律分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有以下维权途径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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