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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汽车被追尾 维修期间交通费找谁理赔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8 11:2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规定,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付;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额内按照双方责任比例进行赔付;仍然不足或者对方车辆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的,才由驾驶人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 如果是无责任的那一方需要修车,则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交通事故修车期间交通费,也就是说交通费是由责任方那一方承担,还可以无责任方先行垫付交通费,保管好发票,到时候要求责任方一起赔偿。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主张赔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
  • 您好,您这面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费。
  • 双方协商,全责任方赔付。
  • 汽车被追尾对方全责,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除此之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法律依据:
  •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负全责的当事人予以赔偿。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交强险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有哪些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过期;
    2、驾驶员未按规定进行年检、车辆未通过年检;
    3、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事故;
    4、撞到自家人、自己名下的车;
    5、事故导致车内的物品损坏的;
    6、对方全责但不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一、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由谁赔偿
    1、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的赔偿方需视情况而定:
    (1)车辆去修理,当事人不能使用自己车辆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这个就属于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损失的赔偿处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协商解决,赔偿方由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为准;
    (2)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需要维修的,责任人需要赔偿因修车期间,受害人使用代替性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责任人拒绝赔付的,则需要自己承担,法律没有强制规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一般保险赔偿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1、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所以,受害人索赔时,要在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保险公司审查受害人在本公司购买的保险种类情况,符合赔偿的,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 您好,责任认定书的主责赔偿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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