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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工地干活受伤

工伤索赔 2023-08-29 09: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 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您是什么时候受伤的?伤哪儿了?
  • 您好,请问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 你好 具体事故发生多久了呢
  • 工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属于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我在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在工地干活手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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