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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生意外,大课间休息,学生追打碰到我孩子导致骨折,谁来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05 11:2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侵权方即该学生家长需承担责任,同时学校管理方需要看孩子具体几岁具体确定
  • 一个是看受伤的原因还有老师的处理方式
  • 你好,孩子骨折有学校跟同学的责任
  • 学生在学校受伤,应由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又有具体侵权人的,学校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一般由侵权方承担责任,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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