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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你好,我是莲花六市的,前段时间我爸骑摩托车左转弯到马路中间的黄线的被后面骑摩托车的人撞到了,视频回放后车都没有刹车的动作。后来到了萍乡市医院做了检查,七根肋骨粉碎性骨折,一根锁骨粉碎性骨折,后面的人就是擦破了点皮,现在交警队判我们百分之七十的责任。双方都是没有牌照,他有摩托车驾驶证,我爸没有。我想问问陈律师,交警队这样判罚是否合理合法?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30 09: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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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如果认定是事故所致的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如果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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