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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工程验收合格后 出现工期延误的事情,当初合同签订时候没有工期延误上限的,那现在该怎么处理呢

拖欠工程款 2023-09-11 10:12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合同没有约定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的去执行了,一切要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原则,同时也要遵守诚信、经济等合同履行原则。
  • 可以催促,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可主张赔偿损失,另行委托他人接手施工
  •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责任,那么你就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赔偿的
  • 一般要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开工令等相关书面材料。
  • 按未约定处理,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视为未违反约定。
  • 你好,合同可以直接发过来帮您看下,详细情况说下
  • 合同正常都有约定履行期限,不可能无限延期。
  •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工期延误的损失。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
  • 工程合同内容关于工期怎么约定的
  • 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而工期延期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监阀单位申请获得批准而增加工期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09)》 第九条
    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z
    3、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哗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延误后,主要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延误责任,如果实际延误的情形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延期免责情形,或者是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有证据证明上述情形,那么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即可;否则合同违约方要对合同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所谓工期延误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实际完成日期迟于计划规定的完成日期,从而可能导致整个合同工期的延长”。工期延误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施工过程中,实际的施工进度与发包人批准的计划施工进度相比落后了,这时就存在工期延误的事实。
    但这一事实有改变的可能性,比如可以通过赶工措施等加快进度。另一种是在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后,但这一事实已经无法改变了,因为工程已经完工并验收,此时只能根据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来分析各方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工期顺延是指:“承发包双方根据法律及合同约定,对‘工期延误’这一事实状态所作的变更,即工期延误是事实,但因满足了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某些条件,进而双方就该事件引起的延误天数予以顺延达成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你好,按实际延误的工期进行工期索赔。可电话。
  • 大概涉及多少金额的争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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