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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离婚了 但是孩子没有迁户口 户口还在父亲那里 父亲强制性不让其户口迁出 以后孩子结婚的时候父亲也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其他 2023-08-30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有相关的证据
  •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不迁。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所有,那么孩子的户口不用迁。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母亲所有,只要本人不愿意迁走户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迫其迁移户口。因为父亲在法律上依然是孩子的父亲,具有血缘关系,与是否离婚没有关系,所以可以不用迁户口。
    一般情况下,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需要把户口迁移到现住地,也就是需要进行户口的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可以持身份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手续。分析如下:迁移户口办理流程:
    1、向将要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的理由,如:父母投靠、夫妻结婚)前往迁入地的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领取《准迁证》;
    4、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离婚后不给迁出孩子户口的,当事人可以携带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等材料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即可,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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