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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们公司部门解散了 这边想要辞退我 我可以申请赔偿吗?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只签了一份没有把我的那份给我 这个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没有缴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我也不太清楚当时签的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工作还没有满半年可以拿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吗 还是半个月的 希望可以回复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4 08: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流水、社保记录、考勤表、工作证、同事证明、与主管领导的录音或聊天记录等,然后就争议事项协商不成,在产生劳动争议之日起1年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 你好,合同没有给你不涉及赔偿问题,社保问题是可以劳动仲裁的;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
  • 被公司辞退请求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公司辞退劳动者,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被公司辞退的赔偿包括: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辞退的赔偿需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可以的,不管合同是否签订有试用期条款,双方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您可委托律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
  • 只能要一些补偿金,未交社保仲裁不受理这一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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