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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挂靠了亲戚家的超生娃是否能争夺我们的遗产

遗产继承 2023-09-01 0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遗产继承是根据亲属关系来确定的,与户口无关,挂靠户口方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遗产分割的法律原则如下:
    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在相互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4、物尽其用的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以下几个原则是分配遗产时需要遵守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的原则;
    2、胎儿利益保护的原则;
    3、对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特殊照顾的原则;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不均等分配原则;
    5、其他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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