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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期房,现在逾期交房了,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吗

房屋买卖 2023-09-07 16:3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逾期交房有无超过6个月呢?我们擅长处理这类房屋买卖案件,愿意帮你解决纠纷。
  • 你好,请问合同里面有约定逾期解除合同的条款吗?
  • 如果超期三个月以上的,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可详述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合同怎么约定的
  • 可以 合同当中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条例
  • 你好,请详细案情核实处理
  • 逾期交房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出卖人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 逾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条件如下:
    1、逾期交房的事实已经实际发生,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延期交付房屋的,房屋的买受人是享有合同解除权的。
    2、该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在一定的期间内,这个期限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约定。
    3、该期间在法律上属于除斥期间,即为不变期间,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如果达到严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可以解除合同
  • 您好,我们需要看一下您的合同做出判断哦,希望能帮到您
  • 一般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支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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