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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单位还要扣我两个月的社保。

社会保险 2023-09-04 11:2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多扣两个月一般就需要多买两个月,否则就是不合理的.
  • 你好,在职期间的社保应当缴纳的
  • 可以和单位协商,不行就仲裁

  • 法律分析:入职当月工资中只能扣除当月的社保费用,不能扣除两个月的费用。没有法律规定,劳动者第一次交社保要交二个月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一次扣取劳动者二个月的社保个人部分是不合理的,通常属于用人单位为了方便自己内部的操作实施的违规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入职当月工资中只能扣除当月的社保费用,不能扣除两个月的费用。建议找单位弄明白为什么扣了那么多,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入职当月工资中只能扣除当月的社保费用,不能扣除两个月的费用。建议找单位弄明白为什么扣了那么多,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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