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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在工地上班,工地老板借了我一万块钱并且承诺一个月后还,这几个月我不停的催,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七月份跟我说八月份全部处理完,但是一直到今天都没有处理,并且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今天下午微信发了信息过来想赖账,还剩下三千块,请问这种情况起诉有用吗,当时借钱给他转账记录全部都有

债务追讨 2023-09-02 09: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在律师的非诉的指导下,追回欠款
  • 老板欠钱不还要回来的方法:首先可以先和老板进行协商,要求还钱。对方不还钱的,尽早去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受损。同时一定要将借条等证据保存好。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可以依据借条或者欠条以及转账凭证及时起诉解决。如果没有直接证据收集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 可以依据借条或者欠条以及转账凭证及时起诉解决。如果没有直接证据收集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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