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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是医疗事故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9-04 05: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是医疗事故要进行鉴定,收集病历资料等证据,进行鉴定要求赔偿。
  • 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的方式解决

  • 一、怀疑遇到医疗事故怎么办
    1、怀疑是医疗事故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患者可以要求复印其病历资料或者检验血液、药品等实物;
    (2)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二、法院审理医疗事故的条件是什么
    1、有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
    5、患者有经济损失;
    6、在诉讼时效内。
  • 怀疑是医疗事故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患者可以要求复印其病历资料或者检验血液、药品等实物;
    2、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经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怀疑是医疗事故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患者可以要求复印其病历资料或者检验血液、药品等实物;
    2、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经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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