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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双向车道,机动车从南往北直行,非机动车由北向西南左转弯发生事故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4 11: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各行其道。因此,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是违法的。此次事故非机动车道上的车辆应负全责。具体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法律依据:

  • 1、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从一条道路驶入另一条道路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在一般的道路上都设有相关的主干和支路干线,一般要遵守支线上的车辆要让行干线上的车辆,转弯的要让直行的。如果不遵守该道路规则,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那么就属于支线车辆的全部责任;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其结果需要以交警方的责任认定为标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提供帮助
    【追问】245省道南北双向车道,西侧有一丁字路口,机动车从北往南直行正常行驶,于对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由东南向西北突然左转弯发生事故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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