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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告,我的经济纠纷到了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拘留过后,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没有付一分钱的情况下,诱导我重新签了一份推迟还款协议。(申请两次强制执行都是这样)对方有财产可以执行。但是法官总是避开话题,不执行对方的财产。执行法官这样做,是不是违法?下一步我应该怎么做?请指教。谢谢!

其他 2023-09-03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意见】
    如果强制执行了对方不给钱,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
    1,对于那些确是没有偿还能力的人,法院会做出中止执行的决定,等被执行人啥时有钱在根据你的申请恢复执行。
    2,如果你想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结案的,
    3,如果对方有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行政拘留的手段让其履行判决义务。
    4,如果对方确实有钱并恶意转移等,法院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判罪”。法律依据:
  • 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执行来维护自己权益,让义务人执行。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而法院一直不执行,这时可以在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后的半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异议。
  • 如果强制执行了对方不给钱,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
    1,对于那些确是没有偿还能力的人,法院会做出中止执行的决定,等被执行人啥时有钱在根据你的申请恢复执行。
    2,如果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结案的,
    3,如果对方有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行政拘留的手段让其履行判决义务。
    4,如果对方确实有钱并恶意转移等,法院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判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民诉法》规定对藏匿财产可以依法搜查: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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