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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都是离异,但没取结婚证,在一起同居15年,从08年左右在一起,到现在。期间产生了一套房子的归属问题纠纷。买房的时候写的女方的名字,但是钱是男方出的,从男方的卡里打走的。现在想分开,这套房子的归属权是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04 13:3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实际证明买房子的钱是从男方的卡里划走的,男方有权主张返还所出的房款,都可以通过诉讼加谈判的方式解决。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该房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开后,男方是可以要求分割该房产的产权份额。
  • 你好,现在处理到哪一步了?有无转账记录?点我头像
  • 有争议,建议起诉处理。法院判决。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此时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是,如果是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的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共有住房,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此时就不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是,如果是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的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共有住房,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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