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好,我问一下,我这边出事故,自己全责,对方车辆有损毁,我的车辆交强险过期了,对方可以走保险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7 16:1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1、对方的损失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因交强险已过期,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2、对方的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后由商业险相关险种赔付。 3、己方的损失首先由对方的交强险无责赔付,超出部分由自己的商业险相关险种赔付。
  • 您好,对方可以走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但对方保险公司理赔后,是可以向您追偿赔偿金。
  • 您好,需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保单约定判断,详细情况可以电询
  • 您好,这个需要看对方怎么想的,你没有保险就要自己承担。
  • 您好,车辆维修多少钱呢?
  • 您好,协商一致是可以的。

  • 被别人撞了,对方全责,您还是需要走保险的,但事后自己的保险公司会行驶代位求偿原则向对方保险公司或车主索赔。一般来说,出险后理赔流程如下: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法律依据:《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什么是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
    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
    代位求偿权的设立是因为当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引起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一方面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取得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又作为第三人行为的受害者而取得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为避免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分别从保险人及第三人获得赔偿,取得超出实际损失的不当利益,并因此增加道德风险所以被保险人若行使保险赔偿请求权就必须将其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让渡给保险人代位行使。
  • 不能走对方保险。
    (1)既然事故认定是你的全责,就由你自己负责,对方只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赔付。
    (2)首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如果你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则超出的部分由责任方——你赔偿。
    (3)对方走保险则会影响对方下一年的保费,既然对方无责,他则不会走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
    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
    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 法律分析:不能走对方保险。
    (1)既然事故认定是你的全责,就由你自己负责,对方只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赔付。
    (2)首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如果你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则超出的部分由责任方——你赔偿。
    (3)对方走保险则会影响对方下一年的保费,既然对方无责,他则不会走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
    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
    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 这种情况会由车主自行来进行处理的,要自己来承担修理的费用,保险是不会赔付任何费用的。
  • 这种情况下,对方就走不了保险了。
  • 根据您告知的情况,如果对方购买了商业车损险,其车辆受损维修费用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索赔。但是,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有责任方追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