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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他婚姻存续期间欠我钱,强制执行他名下什么也沒有,我自己找到他媳妇名下有一套二限房,是在他们结婚后购买的,我现在已经将他媳妇一起追加被执行人,房子已申请保全。是不是可以做为共同财产

债务追讨 2023-09-04 10:0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是对方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未能及时清偿债务,您可以将该夫妻共同财产查封处理。但女方是否需要对您的债务承担清偿义务,则需要法院重新判决认定。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 您好,可以执行,但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居住权,抵押房产更易操作,但司法实践目前标准并不统一
  • 你好,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对方媳妇会提异议,得看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联系。
  • 您好,可就财产保全事宜进行咨询。
  • 夫妻共有房产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1、审查立案;
    2、通知履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否可以执行需视情况而定: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共有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因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而改变共有性质;
    2、债务是一方婚前个人债务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方的所有个人财产,包括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婚后共同财产中归属于该方的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程序一般包括:
    1、共同财产查询及确认;
    2、 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对共有财产先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同时将查控情况以书面或者其他确认知悉的方式告知其他共有人;
    3、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变价;
    4、确定分割和变价方案;
    5、案款处理方案及实施。
    对变现案款进行分配并制作分配方案告知双方当事人及共有人,如在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再发放案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法律分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因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而改变共有性质。故对夫妻一方享有债权的人,可要求强制执行配偶方名下的共有财产。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夫妻共同财产被强制执行时,配偶方不能要求先析产再执行。
    但强制执行不能损害配偶方的财产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人民法院是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妻子财产的,例如被执行人通过离婚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
  • 根据您告知的,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用于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配偶有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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