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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偏瘫患者被女儿带走了不让见,能确立老人监护人吗?

刑事拘留 2023-09-04 13: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把具体情况说一下说一下然后确定。
  • 法律分析:老人的监护人一般是配偶,子女,或者兄弟姐妹都可以作为老人的监护人。监护人的申请须有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方可生效。
    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办理监护公证,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
    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分情况而定。如果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需要办理监护人。依据相关规定,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如果老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近亲属或者他人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给老人指定监护人的方式:有关当事人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法指定监护人。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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