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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了钱还可以要回来吗?

诈骗 2023-09-04 15: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情况,如果是诈骗很难要回
  • 你好,建议尽快报警处理吧

  • 一、钱被骗能追回吗
    1、钱被骗能不能追回,需视情况而定:
    (1)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回被骗的钱财的,需要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并对有关财产的流向进行控制,可以追回;
    (2)如果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钱财已经没有可执行的财物,则是难以追回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被别人诈骗的钱有可能能找回来。如果在第一时间保存了证据,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就能更快的破解案件。公安机关如果方法得当,措施及时,是有可能找回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可以要回,但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侦破进度来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诈骗分子骗钱后,有转账记录的,钱能不能追回,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由公安机关负责追缴,追缴后会退还给被骗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一般金额在三千元及以上诈骗才立案。钱被骗后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报警处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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