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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下,离婚有套房子是男方名下的,属于我俩共同财产,如果我去公证处公证放弃房屋所有权,复婚以后假如男方去世了,那么我还能有继承的权利不?

遗产继承 2023-09-08 12: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其他遗嘱的情况下,你对该房产有继承的权利。
  • 您好,这种情况您是有继承的权力的。

  • 如果婚后取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死亡的一方享有一半的房屋产权份额。有遗嘱的,房产一半份额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该房屋的一半产权应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法定继承。如果想要将房屋过户至自己的名下,需要经常死亡一方的全部继承人一致同意才行,一般情况下,需要全体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房产份额的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处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给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财产。
  • 涉及继承问题,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遗嘱或遗嘱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如果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追问】谢谢您的耐心解答,再问一下,复婚以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顺序第一继承人不应该是配偶么?怎么是父母?还是因为离婚前,公证放弃房屋所有权就等于没有继承权了么?
    【回答】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等分配。被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到的。协商不成,考虑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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