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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栋楼共有5层,我在一搂,一楼是我的门面,现在我在一楼门头上挂一个牌孑卖衣服,现二楼不让搭牌孑,他说二楼外墙是他的,请问外墙的所有是他的吗?他的做法对吗?

业主维权 2023-09-05 09: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作为业主,你对于共有部分是享有权利的。
  • "小区外墙面所有权不属于建筑物内,不是业主的专有部分,应算作专有以外的共有部分,因此小区外墙的所有权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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