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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接到我们当地街道办电话,说有南京的律师所去我户籍地调取档案,街道办的给我打电话说没给他们,我想问下档案真会被调走吗,

其他 2023-09-05 16:2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显示调取证据是律师的权利之一,律师可以凭借资格证和事务所的证明,调查和办理的案件有关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但是平时没有这个权利,只有针对案件纠纷涉案人员,向公检法机关申请或者向其他组织出示调查证明调查与案件有关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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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具体说明下你的情况

  • 你必须是你要调取档案的当事人或者有当事人的授权,可凭身份证、生效法律文书到法院档案室查阅复印档案。如你不是该案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取。 如果是在案件办理三个月内查阅,请直接联系承办法官,卷宗一般在他那里,如果超过三个月,请联系法院的档案室,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案卷复制手续。

  • 法律分析:可以。通常情况下只有办案人员或被委托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可以调取;个人去调取的话可以试着带上户身份证件找所长或者民警沟通,实事求是说明具体缘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 你必须是你要调取档案的当事人或者有当事人的授权,可凭身份证、生效法律文书到法院档案室查阅复印档案。如你不是该案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取。 如果是在案件办理三个月内查阅,请直接联系承办法官,卷宗一般在他那里,如果超过三个月,请联系法院的档案室,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案卷复制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
    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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