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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双方还没了解就办结婚证了,现在发现根本两个人就不合适!但是办结婚证了该怎么办离婚证

起诉离婚 2023-09-12 15:0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无法共同生活,可以和对方协商,办理离婚手续。
  • 你好,那就拟一份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离婚,点我头像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办离婚证一般要结婚证的,因为办理离婚证需要收回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离婚一般应提交结婚证的,但仅限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协商一致的,可以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申请离婚登记。
    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你可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是查档补办结婚证,
    再凭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对方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就可以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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