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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遗嘱需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 2023-09-10 10: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要咨询的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
  • 你好,立遗嘱的人身体健康吗??
  • 遗嘱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立遗嘱人个人的意愿。
    但是公证的遗嘱证明力优于没有公证的遗嘱。
    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进行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采用代书、自书、录音和口头的形式。
    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以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订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遗嘱公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也就是说,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
    遗嘱不以公证为其有效的条件,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样是有效的。并且遗嘱共五种形式,自书遗嘱是其中一种,合法有效。
    但是经过公证和律师认证的遗嘱效力较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你好,亲笔书写的遗嘱不用公证的,但可以同时录音、录像,防止以后别人的质疑。
  • 你好,遗嘱有自书、代书的多种方式。公证的效力是最强的,是否公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觉得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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