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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孩子前两日在游泳池无缘无故打我家小孩脑部,导致我们后两天家长起争执,在当天因为对方家长挑衅我,让我去教育他的孩子,我没忍住,去抚摸住未成年孩子的脸部并晃动了头,没有接触到耳朵,没有殴打对方孩子,家长现在报案说我打孩子了,一周之后去验伤说耳垂有瘀斑。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08 21: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案了可以交由警方处理,大人不应该动手
  • 你好,这个建议双方积极协商处理。
  • 小孩打架处理方式视情况而定,情节严重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情节轻微,并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只是打打闹闹,自行处理。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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