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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到兰州大学第二人民医院做精神医学鉴定,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证明,能鉴定吗?请问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9-13 20: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咨询鉴定的部门。

  • (一)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
    (二)医德高尚,医风正派。其中对于精神病医学鉴定的鉴定人,要求必须具备担任主治医师5年以上并具有10年以上精神病科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
    (三)上述人员被确定为鉴定人的应当在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 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要到法院申请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院指定医院进行鉴定。法律依据:《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需有《委托鉴定书》说明鉴定的要求和目的,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被鉴定人及其家庭情况;
    (二)案件的有关材料;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知情人对被鉴定人精神状态的有关证言;
    (五)医疗记录和其他有关检查结果。
  • 你好,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你好,可以去做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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