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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原单位出调动档案涵,持迟不给调档案怎么办

其他 2023-09-08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档案调入调出流程如下:
    1、档案调动的手续必须有调入单位的商调函;
    2、凡是需要调动档案的,必须将档案商调函提供给人事代理部,由人事代理部审查、完善档案调动的各种手续后,将商调函及各种手续移交给档案管理部,由档案管理部办理档案的调动手续。
    档案调动还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流程如下:
    1、只需出具一份文件转移函、身份证和一份复印件即可提取;
    2、委托他人代理,不仅需要出具文件转递函,还需要携带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档案拿到手后,要检查是否有损坏,如果有,要及时反映;
    4、取出的文件应及时处理,并转移到其他人才交流中心或公司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 调动的具体程序是:
    1、接收单位把你的档案交给省人事局审批。
    2、带上”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开具”商调函“,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调走后需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公章;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着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人社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工资和编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4、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你的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受通知准备报道。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办理社保、档案等离职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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