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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生工伤,未做工伤认定,住院期间单位必须要安排人陪护吗?

工伤索赔 2023-09-09 14: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如没有安排人护理的,可以由伤者自行委托家属护理或请护工护理。
  • 工伤不需要单位出人陪护。员工工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由公司负责,陪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当认定为工伤有以下内容: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职工受伤没有住院,但只要有下列情形的,仍然可以申请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或者患职业病的。申请工伤认定不以住院为必要条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不需要单位出人陪护。员工工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由公司负责,陪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当认定为工伤有以下内容: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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