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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录了别人打电话骂我的录音,算侵犯他人隐私权吗

其他 2023-09-09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将他人谈话录下来,那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如果偷录的是自己与他人谈话的内容,此谈话即包括自己的讲话内容,也包括对方的讲话内容,在谈话双方之间不存在所谓隐私问题,理论上讲此谈话录音不视作侵权。
    但是,如果将此录音加以修改或者传播,则超过了双方因谈话而让渡的隐私范围,属于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法律分析:如果是将他人谈话录下来,那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如果偷录的是自己与他人谈话的内容,此谈话即包括自己的讲话内容,也包括对方的讲话内容,在谈话双方之间不存在所谓隐私问题,理论上讲此谈话录音不视作侵权。
    但是,如果将此录音加以修改或者传播,则超过了双方因谈话而让渡的隐私范围,属于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一般来说,偷偷录音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根据目前国内的法律,只有利用他人隐私作出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才可以称为侵犯隐私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各种方式的侵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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